中共江西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关于完善“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监督的通知

部门:纪委办公室(审计室)     时间:2025-02-18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一体推进“三不腐”,根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完善“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监督的通知》(赣纪发〔2022〕7号)文件精神,现就完善“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气象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各项规定,带头厉行节约,提倡“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带头移风易俗,自觉减少操办事项,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婚嫁陋习、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全省气象部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监督,督促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审签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详见附件)。

(一)设区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报告单,由其本人签字。副处级领导干部、处级职级公务员的报告单,由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审签。其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报告单,由市局党组分管负责人审签。

(二)县(市、区)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报告单,由所在设区市局党组分管负责人审签,县局处级职级干部由所在设区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审签。县局其他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报告单由县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签。

(三)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报告单,由其本人签字。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五、六级职员,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审签。其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报告单,由学院党委分管负责人审签。

(四)省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报告单,由其本人签字。副处级领导干部和五、六级职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其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报告单,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审签。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经审签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各级人事部门和纪检机构。其中,市、县局处级职级干部报省局人事和纪检部门,县(市、区)局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报告单报本单位存档。报送方式可以采取径送递交,也可以通过公文传送渠道或者其他信息化渠道递交。

退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要求“两报告一承诺”,但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移风易俗有关要求。

全省气象部门各级纪检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或者违背报告内容、承诺和相关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构成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单处、并处组织处理。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严重餐饮浪费的,同样用纪律的尺子来衡量,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附件:1.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单

2.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单

3.填写说明

中共江西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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