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部门:     时间:2020-11-19     点击数: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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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金溪县石门乡公塘村连心小分队队长吴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98月,吴石在明知石门乡公塘村夏家组村民夏某生活拮据困难、符合享受国家低保政策条件的情况下,既没有按照规定为夏某申请低保政策帮扶,也没有向乡镇府报告相关情况,导致夏某20201月才开始享受低保,造成不良影响。20206月,吴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昌县甘竹镇洙溪村委会报账员黎绵军作风不实问题。20202月,洙溪村下堡组村民谢某家中失火,事故发生时黎绵军在村内,镇村干部多次打电话通知黎绵军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救火、人员安置等事宜,黎绵军不服从组织安排,找理由推脱拒不前往,直至事故处理完毕,也未到事故现场。20208月,黎绵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川区连城乡下庄村委会会计杨军文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205月,杨军文在处理下庄村六组村民杨某超面积建房一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明知杨某存在违规建房情况,且在乡自然资源所向杨某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依然默许杨某继续违规建房,造成不良影响。20207月,杨军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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