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纪法百科•通报解读丨坚决纠治"政绩工程"
部门:纪委办公室(审计室)
    时间:2025-02-27     点击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2-21 16:0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方庆乔
近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钟志生被“双开”,通报中涉及其“大搞政绩工程”。现实中,仍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热衷“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实则成了“劣绩”、毁了形象。
“政绩工程”,是指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利用手中权力搞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搞“政绩工程”不等于追求政绩。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实际成效,而搞“政绩工程”往往急功近利、贪图虚名,为树立个人形象、捞取政治资本。
“政绩工程”,历来为党和政府严令禁止、历来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不仅会浪费大量国有资产,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会使领导机关和决策机构难以掌握基层真实情况,难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甚至直接误导决策,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在分则中,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该调整的主要考虑是,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本质上是错误政绩观支配下的急功近利和贪图虚名,必然带来极大的资源浪费、发展机遇浪费,透支一个地区、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从根本上背离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那么,在调查过程中,如何区分“政绩工程”与常规的发展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认为,发展常规项目,目的是为一方百姓谋福祉,在税收、就业、人才方面发挥正面促进作用。而搞“政绩工程”,则只想着为官在面上留下什么,“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不注意”,花国家和人民的钱给自己脸上“贴金”,避实就虚“搞形式”、寅吃卯粮“铺摊子”、浮夸作秀“求显绩”。
查处“政绩工程”问题时,纪检监察机关常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强烈的“烂尾工程”入手。这些“烂尾工程”往往是党员领导干部落马后留下的闲置工程,存在“一把手”强力推进、缺乏科学论证仓促上马、实用性差等特点。据桂林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查处桂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某某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就实施户外营地项目建设,仅建成3处样板间,上级来检查全靠人力搬供水、发电机供电“打掩护”,导致该项目至今未开放营业、产生收益,投入的建设资金也都打了“水漂”。
“政绩工程”背后的推手,往往是政绩观错位的“一把手”。“这些‘一把手’为掩饰自己履职能力不足,最大程度抬高自身价值,大多以‘开会研究’作幌子,以‘集体决策’打掩护,为‘个人意志’大行其道行为开脱,做思想工作难度大。”桂林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赵培表示。
整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关键是教育监督领导干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我们坚持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把‘推动树牢正确政绩观’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一季度一清单’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相关专项监督,着力纠治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上好党性必修课、警示教育课、廉洁文化课,以坚守党的初心使命滋养正确政绩观,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正确政绩观,以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监督筑牢正确政绩观,严防‘穷折腾’、搞‘花架子’,切切实实造福一方。”桂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