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精神,按照江西省气象局党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其他成员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1.组织领导、总体部署和检查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气象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组织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每年都要召开相关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形势,总结部署工作任务;印发实施意见,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和提出具体要求;开展督促检查,了解和掌握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2.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全面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注重考察廉政情况。不断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管理干部的监督管理,实时开展约谈和审计,坚持抓早抓小,发现干部身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进一步落实党组管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时必须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
3.深化作风建设
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思想,密切干部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建立健全保持优良作风的长效机制。积极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持之以恒地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推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4.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加强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部署;坚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深化校务公开;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加强制度建设
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不断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安排、资金监管、基建程序、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落实机制,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根本上堵塞腐败漏洞,真正做到不能腐。
6.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梳理、运用和规范管理好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认真调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坚持惩戒和治本并举,加强对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综合分析和典型案例的剖析,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7.当好承担主体责任的表率
党委(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做廉洁自律和承担主体责任的表率。
8.发挥好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
领导和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二)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牢固树立抓不好反腐倡廉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
1.坚持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
2.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亲属。
(三)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积极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班子责任,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搞好反腐倡廉建设。
2.敢于担当,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亲属以及管理的对象。
(四)各部门责任
各部门在本部门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 按照党组(领导班子)的统一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入各自业务、服务工作领域,切实抓好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2.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内生活,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建设,对党员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不庇护。
二、不断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措施
(一)实行责任分解和督查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逐级签订责任书。党委(领导班子)要组织对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查,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
(二)完善考核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采取述职述廉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初要制定日常考核和目标考核内容,提出考核要求和组织实施计划。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问责追究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实施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有失职渎职情节的,对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袒护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健全约谈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一次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通过约谈,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五)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还要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纪检部门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纪检机构和学院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六)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
要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确保落实主体责任有组织、有队伍。各党支部要设立和选配纪检委员,并明确纪检委员职责和工作方式方法。